你好,在年報中看到公司投資中有銀行,核電的投資,不知道公司是不是想利用自有資金增持優質銀行股了,核電的投資是主業相關,銀行投資則不是,是不是有什么考慮,會否繼續投資優質銀行股了,核電是權益法,銀行股是成本法?是否利用自身低負債的優勢,大幅提高優質股權的投資嗎?隨著近期股市的調整,估值下降,公司是否考慮出手了?看到很多投資者加強分紅的要求,還是希望公司平衡考慮,利用低成本資金投資,從長期看更有利公司和投資者。就是不知道對非主業的投資國家是否允許和支持?謝謝
銀行股投資的時間比較早,很多在上市之前就投資了。公司持有的銀行股總量不少,但單個銀行的持股比例不高,均未列入前十大股東之列,未有出任銀行的董監事,對銀行沒有什么影響力,這和中國核電有本質的區別。所以中國核電以權益法在長期股權投資進行核算,銀行股在其他權益工具科目核算。易會滿主席提出的四個敬畏,其中一個敬畏指的就是敬畏專業,所以對于非主業的投資還是會比較慎重。公司會綜合平衡分紅和投資的關系,重視投資者的合理訴求。